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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一章:意外

    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。

    那是星期二的上班上课日,二月上旬,北部的天气已转为湿冷,天空中微飘细雨,乌云略聚。即使台湾现在已没什么真正的冬天,这一天的气候还是让我感受到了冬季。

    相较于卧室被窝中的温暖,客厅墙壁上的温度计显示着十六度、溼度80%,真是天堂与地狱的差别。

    但我还是起了个大早,快速盥洗完成,穿妥了衣物,随意几口吃完餐桌上的早餐-前一晚在便利商店买的阳春麵包后,拎起书桌上的背包,穿上一件大厚外套,匆匆促促地出门。现在时间才是早上七点左右。

    我叫李敏轩,现年十九岁,是个普通女子,普通的大学生,我就读于北部某国立大学二年级,今早八九点的前两节时段我刚好是空堂,其实是十点才需要到校上课。

    但我还是不畏寒冷地,赶在七点左右出门,只为了每日例行一件重要的事:见一个人。

    那个人,住在相隔两条巷子的地方,年纪比我稍长一岁,与我就读于同一所大学,是名男性,叫做林乘风。

    他现在是大学三年级,说来是我的同校学长,不过,他就读的科系与我不同,实际上,他与我也不算真正认识,除了住处隔得算近以外,我们的生活没有什么交集。

    甚至林乘风这个名字,也是两个月前才让我辗转打听到的,在此之前,我甚至连这个邻居叫做什么名字都不晓得。

    但为什么,我需要赶在寒冷的冬天早上七点出门,就只为了见得他一面呢?

    其实就只是为了......想见他而已。没有其他理由。

    说穿了,这是一股少女心的作祟,懵懵懂懂的倾慕与单恋,思春期的幻想与崇拜。

    因为他是学长,因为他长得不错,因为他的身高有180,笑起来两颊有酒窝,因为他是学校乐音社团的主唱,因为他在社团开唱时的好听嗓音以及舞台魅力......总迷倒了台下一票迷姐迷妹们,包括我在内。

    不过严格说起来,我会注意到林乘风这个人的存在,并不是因为乐团,而是因为他住得离我家很近,又与我就读同一所大学,所以我们有时会在上学途中不期而遇,然后某个天气恶劣的早上,他与我都搭公车上学,在当时半满的公车上,他正站在我的左手边位置,然后在某个公车为了急闪违停而骤然的剎车之下,我踉蹌不稳地先跌撞到他身上后,再墬倒在地上,模样十分狼狈。

    就在我尚眼冒金星的当下,林乘风趋近关心,用温柔的声音问了我一句:「你还好吗?有受伤吗?」我用略显惊惶未定的语气回答:「还好,有点昏,应该没受伤。」

    他再次温柔地说道:「没受伤就好,站得起来么?」我点了点头回应以后,他便一手扶着我的肩臂、一手拉着我的手腕,将我给扶了起来。

    没想到他看起来精瘦的手臂,其实还挺强而有力。

    当时我脑海中胡思乱想的情绪,除了对于身旁这位男性的谢意与好感以外,还有一股强大的困窘与惭羞:感觉全公车的人都在看我,看我方才跌了个狗吃屎的蠢样。

    林乘风看了看我的样子,感觉我应该是没事了,便崭露出一抹欣慰的微笑,说道:「没事就好,搭公车最怕这种急煞车。」当时我脑袋混乱,被林乘风掺扶起来以后,尚未记得要赶快去再去抓紧公车上的握住,而公车仍然摇摇晃晃地行驶中。

    林乘风可能知我惊魂未定,他把我扶起来以后,一手仍然掺着我的手臂,并未完全放开,多少给了我站稳公车的力量,可能是等到我有点回神过来以后,才把我的手臂导引到一只立杆处,示意我的手腕要抓好杆子。

    当我的手抓稳了杆子,他才放掉原先掺扶我的力量,而且可能是为了化解我当时的困窘与尷尬,他压低音量说道:「不瞒你说,我以前在公车上也跌过,当时还扭到脚,掰咖了一星期,所以后来我都儘量不搭公车了,改骑单车,如果不是今天雨下太大,我应该还是以脚踏车代步。」

    他说完了这段话,又对我抱以了一个微笑,那个微笑依旧伴随着浅浅酒窝,是如此地阳光而迷人。

    即使在那一个微笑之后,馀下的整趟公车路程中我们没再多作交谈,但我已经忘不了他的声音、他的微笑......

    他的身影就这样烙进了我的心中,即使我当时连他叫做什么名字都还不知晓。

    但为了时常看到这个身影,我开始试图了解这位邻居的背景,知道他与我念同一所大学,知道他是我们学校热音社团的主唱,知道他每天早上七点十五左右准时出门,就为了赶上每日例行性的学校社团晨练,而且他真的都是骑乘单车为主,小风小雨亦然。

    然后我辗转打听到了他的名字,然后我开始注意他学校乐团的每场表演,然后我开始尝试以脚踏车做为交通工具,每天早上与他差不多的时间出门、骑经与他差不多的上学路线,就只为了能远远地见到他......

    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注意到我,因为我每次都有稍微与他保持距离,而且偶尔还特意在中途走上岔路,另用绕路的方式到达学校,以免让他感觉我像是在跟踪他。

    回头说到今天的事,这个永远让我都忘不了的一天。

    二月上旬,我在凛冽寒风中于早上七点赶着上学的这一天,我骑车从自己的住处出发,在某个路口的拐角处做停留,这是林乘风每日通勤所必经的巷道。

    我的时间已经掌握得很准,也由于林乘风的作息通常都很规律的关係,我在巷口等不到十分鐘,林乘风骑着单车的身影就远远地出现了。

    他穿着一袭深色风衣,头罩风衣上的连身帽,两手戴着手套,后揹着一个jansport的运动背包,瀟洒俐落地在我眼前轻啸而过,看起来是那么地阳光与帅气,一扫了我内心因为气候不佳而笼罩的阴雨忧鬱。

    对了,林乘风并没有配戴安全帽,因为现行法律没有规定骑乘单车者必须配戴;但是我却有戴,而且是戴那种「专业全罩式」的,一方面是因为这样容貌遮掩地较多,让林乘风即使看见我也可能认不出我,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比较注重安全的关係,尤其在我的脚踏车通勤经歷只有短短两个月的情况之下,安全真的十分重要。

    没错,我是两个月前才开始熟悉脚踏车的,在此之前,我都是搭乘大眾运输,甚至连摩托车也不会骑。

    是还好我小学四年级曾经短暂地练习过脚踏车,以致脑海深处还有一点身体记忆存在着,即使在相隔了将近十年的空窗期后,还有办法重拾骑单车的记忆,只是无法像林乘风骑得那般瀟洒,偶尔遇到路途颠颇还有些歪歪扭扭。

    我已经不太确定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了,一切只剩惊吓之馀回想起的片段记忆。

    当时林乘风的前进方向应该是绿灯没错,他也安安分份地骑在最外侧的慢车道,但他在即将通过路口的时候,似乎是没有明显的减速与观望,然后有一台像是保时捷的跑车因为赶着过弯的关係,居然从中间车道加速窜前,再几乎是以九十度急甩的方式向右边道路转去,结果倒楣的就是正在前行通过路口的人。

    没错,倒楣的就是林乘风。

    「碰」的一声,保时捷擦撞到了林乘风的单车尾,导致林乘风的摔车倒地,人与单车没有完全分离,但有点弹飞向左前方,人车一齐倒躺在路口的马路上,而且还是逆向的那一道。

    林乘风摔车后没有马上爬起,而且还像是昏了过去,撞到他的保时捷转眼呼啸而去,显然没有停下来关心的意思。

    我本来目光急追着那辆保时捷,想要在它的光影消失以前赶紧看清楚他的车型与车号,但在下一瞬间,我发现我根本没有间暇去注意保时捷了,因为林乘风所倒躺着的车道上,迎面居然有一台货车疾驶而来,一边按着连续喇叭声、一边可能有想减速却减不了多少的样子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货车的煞车为啥没什么用的样子,可能是货车司机本来想要加速通过路口,临时看到有人路倒才想减速已来不及,但看那态势它有可能会先压到林乘风的身体才煞住。

    那一时际,好像有某种东西突然在我身体里涌动沸腾起来,是后来我查了资料才知道那种东西叫做「肾上腺素」,总之当时有个不知名的物质,突然让我的脑袋充血,新陈代谢加倍,行动能力也升快了不知几倍。

    我断然弃车而跃,奔跳到林乘风的单车旁边,双手半拉半抱着林乘风的身体,用翻滚的方式在地上转了几圈以后,「碰咚」一声,货车的前轮已压坏了林乘风的单车,虽然在那后轮也跟上来补刀以前,货车司机已成功煞住了车,但可以想像林乘风如果没有及时离开原位的话,他现在身躯手脚上肯定有某部份已经被压扁。

    所以,我救了他!

    我救了他,我还稍微有点环抱着他,但我此时此刻没有害羞或欢喜的心情,因为我感觉到林乘风的意识是全然丧失的,即使我试图要呼唤他,他也没有任何一点反应,然后我看到两道血痕,缓缓地从他脑门处留下……

    我彷彿觉得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止。

    「林乘风!林乘风!」我好像带着哭音地不断呼喊着。

    身边开始有人群聚集,有些是单纯围观的路人、也有些是热心想要帮忙的民眾,还有人拿起电话像是报警或叫救护车的模样。

    在救护人员抵达之前,我唯一能做的事,就是隔着风衣帽子而以手按住林乘风头上伤口,以避免那伤口的出血不断增加。

    我看着鲜红的血流,对称林乘风苍白的脸色,我害怕会看着他死去。

    我记得小学时候很喜欢的一部漫画「幽游白书」,他的主角是在第一个章节就出车祸死掉,我不禁胡乱想着我的单恋故事,会不会也是这样?

    我心仪的学长在一开始就死掉?